逛我blog的人,很快就會發現我是憤青(注1)一枚,因為我總是在別人不痛不癢、芝麻綠豆大的議題上大聲嚷嚷些什麼。對環境、時勢、社會現象、這一代年輕人的生活習慣、過去、未來...,對很多事情都看不順眼。(哈,我想我妹說得沒錯,我的確是個糾察隊,一個很忙的糾察隊。)不過,話說回來,這些我一再碎念的事,說穿了,都是我的關心、我的擔憂、我的害怕,也都是我的在乎、我的愛(所以我常說我捧著一大顆的愛心走在路上,其實讓很多人很害怕。我知道。所以為了接近我的朋友又不讓他們感到懼怕,我退化了自己說話的能力,這是我跟老天爺交換的條件)。

其實,我大可以坐著太空船,拍拍屁股飛回我的星球。(對阿,幹嘛還賴著不走?)很想,真的。難道這就是為什麼我愛流浪的原因,因為太想離開,所以一直讓自己處在“離開“或“準備離開“的狀態?一個我很欣賞的蔡姓作家曾說:如果一直流浪的話,流浪就會變成我要逃離的另一種生活了(注2)。是的,那我到底在逃離什麼?又要逃到哪裡去?

我想這個世界對於敏感的人沒有太多的寬待。

有很多時候覺得自己活得像行屍走肉,得常常用激烈的方式告訴自己還活著,譬如感受痛覺。一陣子就得在身上打洞、拔牙(智齒還有一顆),或絕食(奇怪,又沒在抗議什麼,為什麼搞得自己活得像甘地阿?!)。其實,我很害怕自己是無感的人,卻不知道自己其實天生敏感太過。到最後,“活著“是我做過最勇敢的事。

又或者,是太不想要機器人般的生活,所以才逼自己敏感,並認為敏感的活著,才是真活著。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別人(可以是朋友或陌生人)一句話、一個舉動、一個眼神,都可以心煩很久。幸運的話,自己找到了喜歡的答案,結就解開了;不幸的話,那些結就會在生活中不斷被想起、不斷糾纏,像惡夢緊緊跟隨。但我也同樣害怕自己對周遭的人做了相同的事,怕言如刀劍槍彈不長眼,無意間傷了誰而不自知,所以越長越大就越不知道該怎麼說話。漸漸的,失去了溝通的能力(當然,這從新聞台是看不出來的);就像深海魚漸漸地失明。

曾以為自己在“網路“這種所謂公開場合開腸剖肚的透明自己是為了找到知己,到現在才恍然大悟是為了認識自己。不是讓誰更認識我,卻是讓自己更認識自己。更多時候,一次又一次看著以前的文章,寫字的那人再看再看卻搖頭不認得了。而這是多麼令人恐懼的事,所以才會看別人的文章,也看自己的。那是藥,逼自己還認識自己的藥。

寫字,是一種藥。

我曾看國家地理頻道(忘了是介紹什麼海生動物的節目,大抵不是海豚、鯊魚,就是鯨了吧)裡面的生物學家對他們感興趣的生物做的那些研究暗暗羨慕著:那是多麼浪漫的一種行業阿?!如果可以這樣不說話又工作得很開心該是多麼棒的一件事。我想,那時我的確是和人溝通得很累了(或更該說:和人交心,交得累了、厭煩了),想要做一份不需要和“人“打交道的工作。

在美國餐廳工作,有時我是服務生,有時在廚房裡當洗碗工,做什麼全憑餐廳需要,我並不是頂在乎。當洗碗工的時候,同事常問我喜歡做什麼:洗碗?還是當服務生?或是她們會直接說:還是當服務生比較輕鬆吧?其實,要不是為了錢,我當真比較喜歡洗碗的。所以有一次我回答:Dishwasher. I prefer being a dishwasher, then I don’t have to deal with HUMAN-BEINGS. 她們都笑了。真的,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和人應對;小時候和陌生人在短時間內隨意攀談的魔法,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從我身體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就連最基本和朋友的聊天技巧都常表現得很拙劣。要不就說錯話,要不就說著別人聽不懂的話,兩種下場都一樣。

久了,就常常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出來。有時候在自己的夢裡,所以喜歡睡覺;有時候在某部片裡,所以愛看電影;有時候在自己的幻想裡,所以愛發呆、愛看書。哈,這才是不食人間煙火吧,活得多麼虛幻的一個人阿?!我曾問一個好友,像我這樣經常在電影裡找生活答案的人,如果有天就這麼跳進電影不見了怎麼辦?她笑著回我:告訴我是哪部片,我會去那裡找你,別擔心。我想,至少有人知道該去哪裡找我;有友如此,夠了。

他們說,人,該是群居的動物。如果這是身為一個人的本能,為什麼我經常對於“群“這件事感到害怕或無助?我想我是有人群恐懼症的。不過,真的有這種病嗎?

我的朋友,如果我最近常安靜無語,那表示我心裡的事多了,頭腦被想法塞得太滿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說起;更多時,是忘了該怎麼說。若突然蹦出一句文不對題的話、說著不搭嘎的笑話,也請別介意。那時候,我只是需要吃藥,寫寫字就沒事的。而那些常聽我滔滔不絕的人,你們很不幸的成為我的出口,請每過一陣就自動出現在我面前,謝謝。

不過,吃過藥以後就會知道該怎麼說話嗎?我不知道。好像也不會吧。



注1:憤青--憤怒的有志青年。
注2:引述蔡康永的《LA流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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