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我叫她「大心城市」。很奇怪的,在這個城市裡,無處不存在各式各樣的心型雕像,不知道為什麼。「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我對這個城市存在一種特別的情感,一種別於對紐約的鍾愛。紐約,是個陌生人滿街跑的城市。在那裡的每個人都不認識每個人,在那裡沒有外國人,因為每個人都是外國人,都是陌生人。所以在那裡我很自在,又尤其那裡藝術氣很盛,隨便一個在中央公園打掃的清潔人員都可能隨手從他口袋發給你一張在哪裡有表演可以看的DM。但是,紐約還是存在一種很都市的急切,所以還是看得見趕著去上班、腳步很快、表情很淡的紐約客。所以我會坐在洛克斐勒中心,看著人來人往;會坐在咖啡廳外,看著人來人往;會走進書店,看點書,看著人來人往。這是我在舊金山沒想過要做的事。


其實舊金山也是個大城市,但是不自覺就會放慢自己的腳步。你也許還是會想來杯咖啡,但你一定不會想走進書局,因為你會寧願去港口走走,因為你會寧願去金門公園,因為你會寧願去吃點海鮮,因為你會捨不得那裡的好天氣。那是一種會讓你待在戶外的氛圍。遊客很多,當地人也不少,那裡的空氣,聞起來比紐約要更自由。對我來說,紐約是美國,舊金山是英國。

what's the difference? 如果你看過從英國來的龐克,你就會知道我在說什麼。紐約是專業藝術家住的地方,是陌生人住的地方;舊金山是專業不專業的藝術家都住的地方,是瘋子住的地方。那是一個管你哪一國,管你什麼性向,管你頭髮什麼顏色,管你有沒有穿衣服,想怎樣就可以怎樣,多怪都顯自然的城市。不過如果你不夠瘋,你也會因為對這地方有無法控制的無力感而被搞瘋。


紐約要看的東西抬頭看都看不完,要到哪裡選擇走路的人大有人在,遠一點的就搭地鐵,他有一種城市的擠壓,雖然因為這種壓縮使得我們好像到哪裡用走的也會到,並且不會覺得很遠,反正沿路都有可以看的東西;雖然那些可以看的東西,有時候多了點人工味。在舊金山,遊客會去的景點都很分散,是散到讓你覺得用走不可能到的了,而且因為好天氣你會捨不得搭地鐵,所以你會選擇搭當地有名的叮噹車,或是公車。然後不知不覺你就在城市裡開始了旅行,覺得自己是旅人。因為旅行,因為這麼大的空間,因為步調慢,因為沒人管你也沒人在乎,理所當然地覺得自由的多。而且在紐約如果不看秀,整天就覺得沒什麼內容;在舊金山,不需要靠看秀來填滿你的行程,因為就算整天都在漁人碼頭拍那些躺在碼頭晒太陽的懶懶海獅們都不會覺得無聊。

這兩個地方我都很愛,目前在我心中是一二名。我愛紐約的藝術,也愛舊金山的多采,在兩個地方我都覺得自在,但是紐約多了一點城市的緊張,舊金山卻多了地廣的舒服放鬆。


說到舊金山,就讓我想到在那發生的趣事。我下榻在一家青年旅館,因為價錢關係所以我選擇男女混住的房間,在住的方面我是真的很不挑的,反正只需要一張床跟洗澡的地方,其他的都不重要。anyway, 我住進那間房間時,房裡有四張上下鋪總共八個床位,但看起來只有我跟另一個床位有人住,不過離我最遠的一張床旁放了一個很大的旅行背包(當時不知道是不是我旁邊的那個人的)。住我隔壁床位的是一個日本男生,他的身上有好多刺青,他說他喜歡刺青,說他在加拿大念語言學校,在餐廳打工當廚師。重點不是他,是我住在那間旅館的五天,那個有大背包的床其實有人睡。只是我從來沒遇過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哪一國人,連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因為我的行程都排很滿(想去的地方太多了),所以我通常都是早上第一個離開旅館的人,然後天黑了就回旅館(美國都要晚上八點太陽才下山),梳洗一下、稍微看看明天行程的路線、到交誼廳晃晃看電視、電影、上網,然後睡覺。但是那個神祕人,每天早上我出門的時候他還在睡,而且他的頭髮及肩,所以看不出是男是女,每天晚上我回來的時候他還沒回來。五天下來,我跟他一次照面也沒打過。(不過,似乎有一次在交誼廳看電影時他也在,我猜拉∼我們看《Super Size  Me
(麥胖報告)》,綁著一條小辮子,似乎是英國人,男生,頗高。

再來說到漁人碼頭,比較特別的除了有我很喜歡而且只有西岸才有的一家速食餐廳--「In & Out」(注),就是搭船去看金門大橋跟惡魔島。金門大橋在電影裡出現千百遍了,所以拍的照片也就都差不多,好玩的是在搭船的時候,有一隻海鷗一直跟著我們的船,就飛在我們的頭上,而且那天是沒有雲的大藍天,海鷗近到彷彿我伸手就碰的到。

但照片被我毀了。

出海時,拍了好幾張懶洋洋躺在碼頭邊的胖海獅們,但照片被我毀了。叮噹車的照片被我毀了。在金門公園我走了好久才拍到的風車照片被我毀了。所有的照片包括之前波士頓拍的都被我失手毀了。

事情發生在倒數第二天,所以相機裡只剩下去藝術宮跟惡魔島上那些監獄照片。我意識到照片全被刪除的當下,呼吸和心跳幾乎都停止了,強烈覺得需要坐下。然後整天都懶散散、失神落魄,甚至連後來的西雅圖都提不起勁去,還不如馬上回台灣。好險張震嶽的演唱會,跟我同行的好友也有拍;好險藝術宮很美(我去過最美的地方);只是那些被失手刪掉的照片,就成了我自己一個人的回憶,無法被分享,很美的存在我的腦袋裡。唉∼流浪的時候就是會遇到這些事讓你想家,然後經過一次一次的挫折,人就會更獨立,更長大一些。誰教我愛流浪呢。^__^"


《Angels In America(美國天使)》裡面的主角扮演的是先知,故事發生在紐約,但說到天堂該是什麼樣子,他說天堂長得就像舊金山。


想替舊金山下點註解,想了好久了。遲遲沒有動筆,我想是因為自己太愛了那地方了吧,不知道從哪裡下手。直到前幾天看到一部校園片--《
Boys and Girls(擋不住的愛妹)》,因為故事就發生在舊金山,男女主角念的是柏克萊(所以說柏克萊是在舊金山嘛?),總之片中不斷出現我印象中的畫面、景點。像金門大橋、藝術宮、吉列德利廣場、漁人碼頭、傳美金字塔..。



注:他們家的漢堡超好吃,因為用的都是新鮮的食材,不是冷凍過的,是我吃過所有速食店覺得最棒的一家。所以總是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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