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一個大概三天就能逛完的文化城。裡面有世界超級私立名校--哈佛大學,還有出名的藍人劇團和有名的海鮮餐廳(但也是出名的貴,在美國能吃海鮮的地方不多,所以有海鮮,並且是好吃的海鮮,那就會特別∼出名。)紅襪前幾場的連輸,使得我到波士頓的時候,每遇到一個球迷就會聽到紅襪受到詛咒的傳奇故事一次,由於戰況打得如火如荼,害我很引以為傲的洋基小黃棒球帽都只好乖乖藏在背包不敢拿出來戴,唯恐街頭暴力發生。但以上都不是我到波士頓的原因。

也許我還不夠了解自己。因為我不知道我想念誰,但其實這也不是單選題。以為自己不餓,嘴饞一口才發現是餓過頭地忙狼吞虎嚥;以為自己不睏,一倒頭卻不滿十個小時絕不會醒。計畫的最初,我以為我不想念Showin。一半覺得兩顆心遠了,很難再像從前親近;一半生氣她的不知足或羨慕她的幸運,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想出國唸書就出的去且不用擔心經濟問題的,更何況她只是在一間像補習班的語言中心上托福課程,只是地點在波士頓。

然後又說到我們距離多麼遙遠:Showin像大多數同年紀的台灣學生一樣,資訊便利且快速的結果她只能看流行雜誌,還要圖多於文的那種,其他的課外書她吃不消也不感興趣;而我則是基於天性地愛閱讀。來到美國,在紐約(第一個抵達的大城市)地鐵、公車上大家不是拿著小說看就是報紙,我喜歡這種生活、這種感覺,人人都愛閱讀真好(後來到西雅圖更誇張的看到市場賣衣服的小販也是捧著書猛啃)。Showin到波士頓的第一個月,我撥電話打探波士頓是一個怎樣的城市?她說學術味太重。坐在公車上大家都在看書,她覺得很噁心!唉∼妳討厭的剛好是我喜歡的,所以即便是很久沒見面,也提不起勁想念,但沒想到這不是最後。

我想,離開我的只是那份歸屬感,不是友誼。還記得到了車站我們尖叫衝向彼此的那一刻,我才知道這謊言我說得多麼差,不顧旁人異樣眼光我們緊緊擁抱,呵∼什麼叫想念呢?去了中國城一家台灣人開的餐廳,打開菜單才發現中國菜和台灣菜有多麼不同,點了最普通但我愛的排骨飯,看到總是在配菜之列的半顆滷蛋就忍不住哭了(三個半月沒吃台灣的東西了),也吃了一點Showin點的湯麵,阿∼∼What a wonderful world~背著大龜殼(行李)和Showin去搭
全美最老的地鐵,真不是我在說,太∼難∼搭∼了∼!走出站要換線時發現地上一疊海報,竟是在美巡迴的張震嶽+Free Night, plus special guest:MC Hotdog。而且日期是改期後的,正巧是我待在波士頓兩天的其中一天,也太幸運了我!然後我們去了哈佛,很迷你也很古老的校園,但我在那看到很美的月亮(雖然照片在不久後被我失手給毀了)。Showin帶我去她的語言學校旁聽,認識了一個讓我很想親他的拉丁男生,直到回台灣我還後悔沒給他一個吻。而後來和她的同學在美食街一起吃午餐則是另一個特別的經驗。

Anyway, 和我很愛的朋友在異鄉,一起回憶很想念的家鄉菜,認識新的朋友不論台灣人或哪一國人,一起去看了張小嶽的演唱會,一起去逛知名學府--哈佛,當然也一起去瞎拼...都是我對波士頓的回憶。至於它是個什麼樣的城市之於我----很小!就降!





圖片忘了從哪來的,抱歉阿,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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