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在一天24小時裡,能對“寫字“這件事有最多靈感,最多力氣的時間是早上九點~十一點左右,只有短暫的兩個小時(所以我已經變成了一個morning person嗎?)。真可謂「一日之計在於晨」(所以我已經老到只能用這種八股的成語了嗎?)。幾乎每天七點半就必須開始的工作,要去很遠的地方,導致必須強迫自己的腦細胞在七點以前全部醒來。短短的一個小時候,回到家,如果沒有回籠昏睡,就產生了這樣一段空白;一段腦子清醒卻不用工作的空白。然後越靠近午時,心情就會漸趨煩躁,這應該是肚子餓,而導致腦筋混沌的結果。這時,有的任何想法若未遭到落實,就會放任它們不被落實的離去、遺忘。

很多時候寫字想呈現的是淡淡訴說著事實或感情的氛圍,無奈文字的力量大過於腦力,操筆功力尚無法純青,寫著寫著不知不覺就變成了叨叨念念,或是大放厥詞的窘狀。至少在以後的現在看來是窘狀。受不了,就只好任由這些想法come and go without saying anything. 然後一再告訴自己﹕嗯~就這樣吧。被誤會了、討厭了、喜歡了、親近了...隨人說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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