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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米

一直在每次po文的時候猶豫著
為著那些被我在文章中“不幸“提及的朋友的名字
總覺得每次要交代些什麼、舉些什麼例子就供出他們
似乎是有點太…那個什麼了
我想,他們在看文的時候,應該也是冷汗直冒吧?

「不尊重」與「無權利」是現階段我想的到的所犯下的罪行
沒經過他們的同意就大剌剌的公開了
即便只是綽號

我想人並沒有這等權利

我知道有的人在乎,有的人不
只是,誰又給我這般權利在公開的場合大聲喚出?
假裝不知道他們的在乎而無視的使用著

所以,我想,
下次還是都用「朋友」概全好了
而之前的,對不住啦!
可不可以既往不究??

人還真不是普通的渺小啊!
我們所擁有的權利竟是如此的微薄
一不小心就會侵犯到別人的權利
小到管轄區只剩下自己

不過,這也是最棒的地方
因為沒有人有權力來評論你,除了自己
那麼,你管別人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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