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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戒指離開我了
它一聲不響的走了
那是我在紐約買的價值十塊美金的大拇指戒
and now its price become nothing
I bought a ring that I loved and now it turned to nothing.

為什麼跟我沒有緣呢??

後來那只在師大夜市買的”發財戒”也走了
除了證明我真的沒有發財命之外
對它們倆和我的淺薄緣分感到可惜

卻不難過

對於這種雖然我很愛的無生物一向看的很淡
老是用”他們也跟主人一樣愛流浪”的想法來對待
想回來的時候就會回來了
當然,如果不想回來,也只能任由它們去

在美國
無意的,我掉了一件媽媽買的灰色運動外套
有意的,我丟了一雙跟了我兩年的愛迪達運動鞋
跳起舞來很舒服,穿衣服很好搭
可是卻已經破得厲害
還有一件Showin送的生日禮物--黑色的牛仔褲
和一雙穿了兩個多月的黑色工作鞋
(原諒我的懶惰和軟弱,帶不走~)

我問自己:
那麼,
結束一段感情也可以像丟了那雙我很愛的球鞋一樣簡單嗎?

直接用行動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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