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月前,我們家來了一隻小貓。妹妹的朋友撿到的。
當時還很小,幫她想了很多名字,其中一個是“斑比“。大概是在外流浪久了,她來我們家的前一兩星期後腳都不敢彎曲(備戰狀態,以便隨時可以逃跑),顯得腿很長,很像小鹿斑比,一點都不像小貓。

後來,因為她太可愛了,我堅持不用食物來稱呼她,最後定名--格格。

我喜歡貓,其中一個原因是--貓會做的瘋狂、愚蠢的事是愛貓人每天講都講不完的。像加菲貓,我絕對相信那些在漫畫、卡通裡加菲做出的事都真的發生過;貓賊兮兮、聰明、鬼靈精怪的樣子也是我喜歡貓的原因之一。

我家是三層樓的建築,一樓前面是客廳,後面是廚房(餐廳),中間是樓梯和我娘的裁縫間(工作室);二樓有兩間房間,一間是我的,另一間是妹妹的,不過後來床搬到我的房間後,妹妹那間就成了格格的閨房了;三樓也有兩間房間,一間是我弟的,一間是我爹娘的;頂樓加了蓋,成了神明廳和儲藏室。這些空間,身為家裡的一份子,我們家五個人沒有人比格格還要熟悉。格格的足跡遍佈全家(包括每個人的衣櫥),最累的是我娘;每次剛幫她洗完澡,四腳都乾淨潔白,等她繞完家裡一圈後,又髒了。我娘為了讓她的腳乾乾淨淨的,就只好努力的找尋家裡任何有髒污的部份。不過,我娘很疼格格,所以她也擦的挺開心的。

我娘和格格:
每天早上五六點,我娘都要上四樓神明廳誦經一小時;五點一到,格格就會叫門,我娘會起床幫她開門,她就會一骨碌地狂衝(衝個二十級階梯後,會回頭看一下我娘有沒有跟來)到神明廳。一開始,格格會站在我娘的肩膀上,大概是瓷磚地,怕冷吧;後來我娘放了軟墊在旁邊,她就乖乖坐在那等我娘念經念完。有時候,我娘早上有別的計畫要提早出門,格格就會站在樓梯口用困惑的眼神望著我娘:今天不上樓念經嘛?

我弟和格格:
最常陪格格玩遊戲的就是我弟,不過每次幫她洗澡被她抓的亂七八糟的也是我弟。格格喜歡去我弟的房間,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我弟房間裡的衣櫥。因為那衣櫥破了一個大洞,她可以鑽進鑽出的。

我、我妹和格格:
假日我們倆回家,一大早我娘就會把格格帶進我們房間,讓格格叫我們起床。她會在我們身上踩來踩去,在被子裡鑽來鑽去,還會一直親我們。打電腦的時候,她會在鍵盤上走,然後一定會踩到power鍵,電腦就關機。罵幾次之後,她會乖乖的趴在我們的腿上,睡覺∼;或是她會在房間裡找塑膠袋鑽,她喜歡袋子發出的清脆的聲音。

格格和她的玩具:
我們曾試著讓格格在客廳陪我們玩(因為大家都要看電視),所以把她的玩具拿到一樓,她就會刁著她的玩具放回她二樓的房間,屢試不爽。後來她開始玩蟑螂,我妹覺得太噁心了,就把半昏不死的蟑螂拿去丟,格格就會轉過頭來瞪我妹。而當大家都坐在客廳看電視的時候,可以走的空間有很多,格格會踩過每個人的腳,走到她想躺下的那個位置。

格格是一隻可愛又乖巧的貓,說她乖巧一點也不為過。她知道我們不讓她上餐桌,就會坐在椅子上看我們吃,或是就會去別的地方玩。睡覺時間到了,我們只要在關房門時跟她說晚安,她就知道她不能再吵鬧要我們開門,就會乖乖的上床。晚上我娘和朋友在家裡打牌,她也不會吵、不會上牌桌搗亂,乖乖坐在旁邊等高的檯子上安靜地看著大家手裡來牌裡去。


很可惜格格跟我們家的緣份很淺,我娘說大概聽她誦經聽太多,修夠了就跑去投胎,下輩子就不用當貓了;我說,也許名字取錯了,窮人家畢竟養不起格格。下次取名“Tiger",強壯點。

不管怎樣,希望妳在天堂可以開心的追蟑螂、老鼠(天堂有這種東西嘛?)。或是,妳可以去找我外婆,她一定會認出妳的,妳有我們家人的個性,很好認地。

馬克吐溫說:沒有貓的家不是家。我懂了。也的確因為妳,我們家,像家一點。(廢話,每個人都為格格而瘋狂,放學、放假都不出去玩,都想待在家陪格格。每個人都在爭誰跟格格感情最好。)從來沒把妳當貓,妳是家人。希望妳在我們家的日子是開心的,至少沒在外面挨餓受凍。而我們家的人,因為有妳,我相信這一年來大家都挺開心的,至少彼此都更親近了些。

我們家,到處都有你的足跡、影子,網路相簿也有你的份,我的手機畫面也是你,電腦裡也一大堆你的照片;我知道我們會很難很難忘記你,每個人都流了好多好多的眼淚,可是,我真的必須讓你走了,因為我不知道我還能承擔悲傷多久,人類很弱的。


下回,別當貓了,來我們家一起當姊妹吧!


寫在我開始忘記你以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yl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